中原区教体局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人:黎阳教育 发布时间:2016-04-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176号)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郑教明电〔2016〕13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郑州市中原区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3.工作单位在郑州市中原区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4.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按照上级相关部门要求,高新区到中原区进行认定)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
3.2015下半年省考面试合格人员(按2015年以前学历标准认定)。
4.2016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且通过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的申报者(2016年6月27日之前必须取得毕业证)。
(三)学历标准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网上申报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其余申请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申请人到中原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当天领取体检报告。
3.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到中原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原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B4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B5原件一份。(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B5原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户籍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提交居民户口簿;户籍不在郑州但人事关系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和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网上记录或由社保局开具的证明)。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师范生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
(6)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9)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师范生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招生计划表、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0)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
(1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见附件。
(以上材料所需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所有提交材料均使用B5型纸张复印;所有空表打印后,按照要求手写填表)
(二)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
4月20日—26日,8:30—21:00。
(二)体检时间:
时间:2016年4月24—26日
体检地点(地址):河南电力医院(汝河路嵩山路向西300米路南)
体检时,带上体检表,贴上照片,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请早上空腹前往;当天领取体检结果。
(三)现场提交材料时间:
4月27日—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提交材料地点:中原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中原区桐柏路176号208室)。
(四)领取证书时间:
领取证书时间预计在7月初,届时在中原区教育信息网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同提交材料地点。
(五)咨询电话:0371—67634022 咨询电话(微信号)15237197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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