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区关于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发布人:黎阳教育 发布时间:2016-04-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17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郑州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工作安排和我区实际情况,现将管城回族区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及经开区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3、工作单位在管城回族区及经开区区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
3、2015年下半年省考面试合格人员(按2015年以前学历标准认定)。
(三)学历标准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个人条件准备和网上注册申报阶段
1、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其余申请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二)体检、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申请人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相关注意事项、时间、地点见附件1)。
2、申请人携带本人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郑州市管城区教育中心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B4纸)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B5纸)一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B5纸)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户籍在我区的申请人另需提交居民户口簿;户籍不在我区但人事关系在我区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和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网上记录或由社保局开具的证明)。
(5)毕业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师范生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
(6)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暂不提供)。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9)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师范生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招生计划表、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复印件都是B5纸。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三)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4月25日—5月9日,上午8:00—21:00。(周末除外)
(二)体检时间:5月14日上午。
(三)现场提交材料时间:5月19日—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2016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补交毕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时间为6月27-28日)
提交材料地点:郑州市管城区教育中心。地址:郑州市东大街237号(东大街与紫荆山路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北)
乘车路线:60路、152路、89路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站下车,沿东大街向东300米路北。
(四)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现场提交材料时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管城区教育中心东203室
(五)咨询电话:0371—66339149
附件:管城区教师资格体检相关注意事项.doc
教师资格相关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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