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要点 (一)实施范围。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与2016年基本相同,具体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四省藏区和南疆四地州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特岗计划设岗县(市),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县(市)。
(二)招聘数量。2017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约8万名,各省(区、市)招聘名额见《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各省份设岗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2.本科或高等师范专科毕业。3.年龄不超过30岁。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财政支持。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2017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17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2018年根据2017年度实际在岗教师人数进行结算。
(五)工作重点。切实加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优先满足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县城学校不再补充新的特岗教师;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向本地生源倾斜。
二、报送材料 请研究提出设岗县(市)、设岗学校和设岗数量,填写《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各县设岗名额分配表》(附件2),将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于2017年4月20日前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核定后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要按照核定的岗位数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尽快启动2017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各省(区、市)要做好招聘管理实施工作,加强对本地招聘计划的统筹工作,务必确保计划完成,确保新录用特岗教师秋季开学时按时上岗。要做好在岗特岗教师的数据统计和更新,做好下一年度岗位需求预测。有关数据报送时间和要求将另行通知。
(二)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特岗教师的工资与补贴发放、周转宿舍安排等工作,切实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
(三)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特岗教师培训,尤其是针对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要在“国培计划”实施中统筹安排,加强特岗教师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成长。
(四)严格按照教师〔2006〕2号文件要求,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全部入编,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同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
(五)认真做好特岗教师跟踪管理服务等工作,建立特岗教师数据库,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动态管理。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相关各省(区、市)的需求和项目实施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年度各省计划。
(六)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充分反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和特岗教师的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七)加大对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于特岗教师待遇和入编入岗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查处,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力的,暂停其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凡不能完成招聘计划的,将不再增加或视情况减少下一年度招聘名额。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联系人:张传琳
电话:010-66096813
传真:010-66020522
电子邮箱:baozhangchu@moe.edu.cn
“特岗教师”与正式教师的区别
“特岗教师”与当地在职在编教师享有同等待遇,“特岗教师”的特就特在3年服务期内的工资由中央财政统一支付。只要3年考核合格,本人愿意,就可转为当地在职在编教师。
“特岗教师”的待遇 1、三年聘任期间:
(1)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与当地正式老师享有同等待遇。
(2)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
(3)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
2、三年服务期满后:
(1)享受国家规定的面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的各项优惠政策。
(2)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发给《特岗教师服务证书》,作为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4)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5)各特岗项目县(市、区)和学校,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二、2017年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公告发布时间在6月底或7月初,7月上旬至中旬报名,7月中下旬笔试,8月初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布后会立即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公布在8月中旬。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
2、本科或高等师范专科毕业。
3、年龄不超过30岁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小学要求专科以上学历;初中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体、音、美岗位的所学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报考其他岗位不限专业。
四、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写作(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等内容)。满分为150分。
五、笔试题型及分值分布应该会延续2016年,如下表。 题型 | 题量 | 每小题分值 | 题型分值 |
单选 | 25 | 每题2分 | 50 |
案例分析 | 3 | 每题10分 | 30 |
论述题 | 1 | 15分 | 15 |
教学设计题 | 1 | 15分 | 15 |
写作 | 1 | 40分 | 40 |
六、根据笔试成绩按1: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由各地自行组织,面试形式也由各地自行确定,一般是试讲,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七、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提示:2016年河南省各地各岗位录取人员及成绩展示在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网官网,现在还可以查看(应该会到2017年6月下旬清除),网址:http://tgzp.haedu.cn/。
特别注意:近年特岗招聘考试更注重实践和应用能力,教学设计、论述、案例和写作的分值已经上升到了100分,能不能取得好的成绩,关键看实际应用能力,所以各位伙伴儿在备考的时候一定要有转变,有针对性,不能仅仅搞记忆。
省份 | 设岗数量 | 省份 | 设岗数量 |
河北省 | 6000 | 海南省 | 400 |
山西省 | 2000 | 重庆市 | 1400 |
内蒙古自治区 | 600 | 四川省 | 4000 |
吉林省 | 1400 | 贵州省 | 7050 |
黑龙江省 | 1100 | 云南省 | 5000 |
安徽省 | 3800 | 陕西省 | 4150 |
江西省 | 6200 | 甘肃省 | 4650 |
河南省 | 9300 | 青海省 | 150 |
湖北省 | 2700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1100 |
湖南省 | 500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5500 (只为南疆四地州招聘双语特岗教师)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7500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1000 |
总计 | 8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