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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教师招聘公告(100名)

发布人:黎阳教育    发布时间:2018-02-25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结合我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缺编实际情况,经宛城区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宛城区本次招聘教师的农村中小学均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岗位、名额
 
招录农村中小学教师100人(其中初中50人、小学50人)。
 
1.农村初中50人:语文10人,数学10人,英语8人,思品2人,历史2人,地理3人,物理3人,化学3人,生物3人,体育2人,音乐2人,美术2人。
 
2.农村小学50人:语文15人,数学15人,体育5人,音乐5人,美术5人,信息技术5人。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1.应聘农村中学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或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应聘农村小学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学科一致或相近,其中应聘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高校毕业生持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派遣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在岗在编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在岗在编且同意报考证明。
 
填写报名表格,签订诚信承诺书。报名表在网站下载打印。现场影像指纹采集,缴纳报名考务费30元。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核减掉的职数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学科。
 
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南阳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从我市入伍或入伍前户籍在南阳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上述人员(已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需在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交加分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
 
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本人服务地所在市、县两级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身份证号码、服务地、服务时间、年度考核情况及目前是否在岗);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其余三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27日(9:00-12:00,13:00-17:00)。
 
报名地点:南阳市宛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独山大道华鑫苑楼下)。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请关注招聘网站。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凭证书或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加10分。
 
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
 
笔试原始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采用试讲的方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每人提前备课12分钟,试讲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试讲教材:
 
中学试讲教材为宛城区农村初中八年级下册现行教材。具体为:语文,北师大版;数学,华东师大版;英语,科普版;思想品德,粤教版;历史,中华书局;地理,人教版;物理,沪科版;生物,人教版;体育,华东师大版;音乐,人音版;美术,人美版;化学使用九年级上册教材,人教版
 
小学试讲教材为宛城区农村小学五年级下册现行教材。具体为:语文,北师大版;数学,人教版;体育,人教版(教师用书);音乐,人音版;美术,人教版;信息技术,河南科技版。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学历高者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工作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者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考察表、人事手续、人事档案等资料。
 
应聘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出现岗位空缺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都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农村中小学新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一律分配到农村缺编学校任教,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宛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详情可登陆宛城区政府网站和宛城区教体局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377-61172607、63231917
 
举报电话:0377-63219901
 
南阳市宛城区招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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